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