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 宅,臣妾 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