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 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