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