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 乃召六卿申之。 启曰:“嗟!六事之 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 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 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 。左不攻 于左,右不攻 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 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 祖;不用命,僇于社, 予则帑僇女。”遂 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