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