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