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 其县廷。之 旁郡国,为人 请求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 各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 之,争为 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夜半 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 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