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