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