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