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