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