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