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 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 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 徐之,不应天道四 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气争而邪 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 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