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