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