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 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