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