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