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