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 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