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 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 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