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 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