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 以振元元 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