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