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