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 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