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