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