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