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