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