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 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