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