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