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 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