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