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 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