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