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