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 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