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