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