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