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 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