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