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