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