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 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